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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对国内外商业秘密保护战略与制度的重大变革,我国商业秘密刑法保护制度的变革已刻不容缓。不断增长的保护需求、分散式立法模式与权益保护方式的脆弱性促成了商业秘密刑法保护的扩张倾向,而商业秘密权利边界的相对模糊性与商业秘密所具有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又在一定程度上对刑法的扩张构成限制,因此,当前我国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应当秉持"有限度的扩张"的基本立场。在刑法扩张方面,通过法律解释适当扩大犯罪对象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的覆盖范围,通过立法修订将违反法定保密义务的行为犯罪化;在限缩方面,对不法行为分类设置有级差的入罪门槛条件,并通过法律解释实现"违约行为犯罪化条款"与"间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条款"的限缩适用。
关键词: 商业秘密; 刑法; 犯罪对象; 不法行为类型;
作者: 唐稷尧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来源:《政治与法律》 2020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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